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经营安全,进一步规范动物饲养场所经营管理秩序,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2024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动物饲养场所防疫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项目
厦门市动物饲养场所防疫监督双随机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4年4月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
四、抽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址、经营范围,是否存在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后不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省、市主要检查是否取得合格证)。
(二)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等动物防疫制度落实情况。
五、抽查方式
我市动物饲养场所防疫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随机抽取和现场检查2项内容:
(一)随机抽取:采用福建农业云131网站双随机系统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并采取照相或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过程。
(二)现场检查:由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随机检查记录。
六、抽查结果
(一)随机抽取结果
1.检查人员: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3名执法人员,分别为郭素欢、李增尧和陈荫伟(备选)。
2.检查对象:按全市备案动物饲养场所5%的比例,共抽取2家动物饲养场所:分别为厦门市翔安区陈周雄禽畜专业合作社和厦门傲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两家动物饲养场所均能按要求执行动物防疫制度,进行强制免疫接种,申报动物产地检疫,染疫、病死动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符合要求。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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