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经营安全,进一步规范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秩序,根据《福建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年8-10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肥料生产、经营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项目
厦门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肥料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涉企行政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5年8-10月
三、抽查依据
《福建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抽查内容
(一)农药生产
1 .农药生产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是否有农药登记证;
3 .是否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
4 .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
5 .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完整,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6 .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
7 .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8.农药产品抽查结果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一致;
9.成品仓库中,农药包装箱内是否附有质量合格证;
10.农药标签是否规范;
11.是否建立农药召回制度;
12.是否回收并处理农药废弃物回收;
13.是否有二维码赋码追溯设备;
14.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
1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部检查、应急预案和培训等)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二)农药经营
1 .是否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2 .是否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
3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是否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
4 .农药采购台账是否完整规范;
5 .是否建立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并及时上报;
6 .农药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7.是否落实登记施用作物信息要求;
8 .抽查到的农药产品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上表述一致;
9.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10.农药经营场所内是否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11.是否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用药;
12.是否存在加工、分装农药情况;
13.是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
14.是否纳入福建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
15.是否在电商平台上经营农药;
16.是否存在网店未公示农药经营许可证件、销售限用农药、未建立购销台账等行为。
(三)农药使用
1.是否建立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
2 .是否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 .是否妥善保管农药;
4 .是否使用禁用的农药;
5 .是否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
6 .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使用农药、清洗施药器械;
7 .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8 .是否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并保存2年以上;
9.是否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
10.是否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使用农药;
11.是否收集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
(四)肥料生产
1.产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
2.产品是否存在肥料登记证过期、套证等情况;
3.产品技术指标是否有与肥料登记证一致;
4.是否存在包装标识不规范、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
5.是否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6.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包括生产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成品检验制度、产品存放及出库制度等;
7.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8.是否有完整的生产台账及销售记录。
(五)肥料经营
1.是否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的产品;
2.销售肥料产品技术指标是否与肥料登记证一致;
3.是否销售肥料登记证过期的产品;
4.是否销售包装标识不规范、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产品;
5.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6.有无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7.是否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
8.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五、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采用福建农业云131网站双随机系统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并采取录像方式记录抽取过程。
(二)现场检查:由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随机检查记录。
六、抽查结果
(一)随机抽取结果
1.检查人员
1.1农药生产单位(跨部门联合抽查)
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执法人员,分别为詹凯、蔡展。
1.2农药经营单位(含跨部门联合抽查)
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4名执法人员,分别为周海东、陈欣灿、陈礼明、周永威。
1.3农药使用单位
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4名执法人员,分别为储静刚、王鹏、周新武、唐明虎。
1.4肥料生产单位(含跨部门联合抽查)
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3名执法人员,分别为余俊烁、许源油、戴明伟。
1.5肥料经营单位(含跨部门联合抽查)
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4名执法人员,分别为郭素欢、李若霖、陈凌、叶舒婷。
2.检查对象
2.1农药生产单位
共抽取2家农药生产单位(跨部门联合抽查),分别为纳润(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杀虫剂)、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2.2农药经营单位
共抽取20家农药经营单位(跨部门联合抽查10家),分别为厦门市同安区沈有道农资店、厦门嘉利农业物资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利农丰农资店、厦门市同安区农之友农资店、厦门市翔安区春闷化肥店、厦门市翔安区面花化肥店、厦门市翔安区银宗庄化肥店、厦门市翔安区林英文化肥店、厦门同永兴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黄东亮日用品店、厦门市同安区勤选农资店、厦门市同安区郭长裕农资店、厦门市同安区蔡丽宽农资店、厦门市同安区生绿农资经营部、厦门市同安区叶建阳农资店、厦门市翔安区加农农资专业合作社、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化肥店、厦门市翔安区招磊鑫绿化养护服务部、厦门市翔安区院三角化肥店、厦门市翔安区朱港水化肥店。
2.3农药使用单位
共抽取16家农药使用单位,分别为厦门市同安区陈钦辽里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储备粮集团好年东有限公司、厦门百利鲜生有限公司、厦门福林旺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后岩山农业专业合作社、厦门市后坂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市同安区俊纯家庭农场、厦门市阳翟山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市百杰工贸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育苗宝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东丰里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田间麦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市翔安区福童玲果蔬种植场、厦门市翔安区翔健康家庭农场、厦门市翔安区博新凤果疏合作社、厦门市翔安区安农优家庭农场。
2.4肥料生产单位
共抽取2家肥料生产单位(跨部门联合抽查1家),分别为厦门同永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昭尔科技有限公司。
2.5肥料经营单位
共抽取4家肥料经营单位(跨部门联合抽查1家),分别为厦门市健鹏农资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颜友志农资店、厦门市同安区三得益化肥经营部、厦门市同安区锋芳利农资店。
(二)现场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农药生产环节、肥料经营环节情况比较好。农药经营环节:厦门市翔安区招磊鑫绿化养护服务部存在涉嫌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当事人已整改并申请注销。农药使用环节:厦门市同安区陈钦辽里果蔬专业合作社未开展实际经营,已建议注销;厦门储备粮集团好年东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田间麦果蔬专业合作社已注销;厦门市翔安区福童玲果蔬种植场、厦门市翔安区安农优家庭农场未能取得联系且注册地址未发现存在注册主体。肥料生产环节:福建昭尔科技有限公司已无涉及肥料生产,已建议注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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