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 生猪屠宰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1-05 14:39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屠宰活动,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抽查项目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0月14日,登录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企业;10月20日至10月31日,开展现场检查。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

  四、抽查内容

  (1)屠宰企业设立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2)生猪进场管理。对进场生猪进行健康检查,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佩戴情况;(3)生猪屠宰过程管理。符合操作规程规定要求,严格开展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对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在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4)无害化处理管理。对病死猪和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无害化处理记录和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5)人员和管理制度。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企业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6)台账管理。屠宰管理台账健全,记录规范,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7)“两项制度”落实情况。按规定派驻官方兽医、开展非洲猪瘟自检情况。

  五、抽查方式

  我市生猪屠宰双随机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随机抽取和现场检查2项内容:

  (一)随机抽取:从市级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3家抽查企业市级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抽查1家。

  (二)现场检查: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随机检查记录。

  六、抽查结果

  (一)随机抽查结果

  1.检查人员: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工作人员(邴绍锋、周海东)组成。

  2.检查对象:从全市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1家,即厦门亿香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厦门亿香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制度健全;按规定开展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且均在有效期内,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相对健全;各项档案记录较完整。此次抽查未发现问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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