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水利(农林水利)局,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定于6月份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指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安全法治,创新宣传方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养,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水利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发表学习体会、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组织收看主题宣教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参加市安办开展的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事故剖析、举办安全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组织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利用我局LED大屏幕播放安全生产警言警句。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参加“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防汛防台风基本常识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知识;宣传涉水法律法规等。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区确定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组织人员参加咨询活动。
(四)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各区水行政部门、各单位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6月1日~12月31日,参赛人员可以进入“水利安全监督网”或“博安网”,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平台”和“2017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平台”进行注册和培训,6月15日至7月15日进行竞赛答题,试题由题库随机生成,总共50题,答题时间30分钟,在竞赛日期内每人可答题15次。详细内容可登录http://aqjd.mwr.gov.cn,查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中“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区防汛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从演练中不断总结和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建水利工程根据施工内容组织具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以“文明交通好习惯”为主题,以“六按”(即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文明行驶的好习惯,确保干部职工驾乘安全、人身安全。
四、组织机构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部署、宣传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推动。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基础工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切实落实水利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加大宣传教育,推进文化建设。围绕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兴媒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传播安全理念,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生产安全大环境,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支撑。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要结合当前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河道采砂、车辆管理等为重点,认真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落实水库水闸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检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单位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要做好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实现今年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请各单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7月1日前报送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圣春 联系电话:5760652 邮箱:slj_jgc@xm.gov.cn)。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水利局
2017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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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 |
演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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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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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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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 |
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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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隐患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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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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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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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范围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报送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部直属单位统计报送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
厦门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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