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燕玺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案
来源:水政支队 时间:2024-04-24 17:09

  2024年2月22日,厦门市水利局立案查处厦门燕玺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一案。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4年4月10日,厦门市水利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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