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水利〔2023〕81号)要求和检查事项抽取结果,12月11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对厦门市溪头水库配套原水工程(同安东路至翔安北水厂段)的勘察设计及安全生产情况、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下潭尾段)岸线整治及湾区排洪截污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勘察设计活动
经查,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有按勘察成果进行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单位有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目前有经市水利局审批通过的重大设计变更一次。
二、质量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检查情况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资质与质量管理体系能满足工程建设要求,能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程、规范。工程开工至今未发生质量事故。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代建单位未及时组织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报备。
2、代建单位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收集整理、归档不及时。
3、抽查近半年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施工单位有及时开展单元工程评定工作,但砼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填写不规范,防腐涂层单元工程评定数据数量与检测报告不符,日期填写错误。
三、安全生产活动
(一)总体情况
从总体检查情况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程、规范,注重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做好安全过程控制,工程开工至今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存在问题
1、项目法人第三季度未组织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交底时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进行明确。
3、7#工作井井周边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安全防护栏杆未设置中间横杆。
4、未在7#工作井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告示牌。
四、整改意见
现要求你们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组织各自参建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25日前书面反馈市水利局(联系人:陈元梅,联系电话:5766838)。同时要求举一反三,组织对各自工程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业资料的规范性、时效性、完整性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厦门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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