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2021-12-16 10:10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农业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先后10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党员干部学法尊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制定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了局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共同抓,各业务处室单位具体抓,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局长(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厦门市农业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梳理2012年以来党内法规并开展清理工作。认真做好法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共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局领导通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是持续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局党组多次专题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方案》,分类开展重点对象学法教育活动,在“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推送《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解读,邀请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桂英为全体干部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讲座。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今年新修订法律的学习,及时在厦门三农网上公布最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开展法律解读和案例研讨。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知识竞赛,组织拟提拔领导岗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重点解读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一是制定普法规划和责任清单。根据《2021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厦门市202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系统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普法行动。按照全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采用主题日活动+系列宣传活动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12月3日在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社区柯井村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市级主场活动,各区农业农村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农民培训等方式加强宪法宣传。以中国农民丰收节、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活动为契机,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宣传,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涉农法律与配套政策相结合的方式,让宣传普法内容更贴近农民生产生活,为下一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注重以案释法。在日常宣传工作中注重以案释法,通过讲述解析一个个生动具体的真实案例,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积极组织编写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020年度编写推荐2篇典型案例均入选《厦门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用于释法的案例进行筛选整理,确保宣讲案例的质量。

  四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周”及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突出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农资打假维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生产安全、扫黑除恶等涉农领域法律知识进行宣讲普及,播放农业违法案例视频、发放相关宣传手册,不定期在“厦门三农”公众号推送普法常识和惠农政策,开展农业技术和农业法律法规咨询,并通过有奖问卷、赠送果蔬种子等方式调动村民积极性,让村民在宣传活动收获知识,让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审改办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审批服务标准“五级十五同”“应进必进”等机制,完成41项审批服务事项的绑定发布,按照“要素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实用性”要求,对所有办事指南进行公开,在厦门三农网上发布,并与省网厅具体事项逐一链接。根据省网厅标准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先后对15个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了事项的规范和准确性。

  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及时跟进全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精神,严格按照市审批管理部门部署安排,逐一对照下达的指标任务,积极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持续调整优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目前,我局共承担审批服务事项41项(行政许可35项),标准化目录绑定率、权责事项关系率均已达100%,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占比均优化调整至94.3%(除动物、动物产品检疫2项必到现场);大幅压缩办事时限,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0%以内(市指标10%);采取告知承诺等手段,将9个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目前即办件占比达71.4%(市指标为70%)。严格落实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发布《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统筹调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的通知》,公开经办人联系电话,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

  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督”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纳入福建省“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利用福建“农业云131”系统,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量录入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检查人等信息,利用系统在线抽选,抽查结果在线通报,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常态化做好监管行为录入,做到每发生一起管理行为就录入一起,协调执法支队,认真做好监管行为增量、存量以及检查执法人员信息的录入,目前监管行为覆盖率达76.5%,录入检查执法人员信息89条,实现监管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行。

  (四)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执法。印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根据工作部署,围绕农药、兽药、种子、饲料、肥料重点领域开展巡查检查,按照目标要求组织区级部门现场指导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授权情况等,检查种子经营门店经营备案、销售台账、包装标签等,确保全市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共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2家、种子经营门店8个,出动执法检查107人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各类宣传活动17次,发送农资等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赠送果蔬种子、化肥等农资产(用)品约2000份(2500多公斤),发送宣传短(微)信1.5万余条,悬挂农资打假、放心农资宣传横幅48条。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村(居)级协管员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的通知》,在全市设立15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村(居)级协管员,其中同安区67名,翔安区58名、集美区15名、海沧区10名。结合“餐桌污染”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和执法抽检,夯实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开展农产品年度执法抽检392批次、风险监测509批次;完成国家畜产品监测任务120批次检测、省级屠宰环境质量安全风险监测75批次,合格率均为100%。开展“瘦肉精”专项监管抽检工作,进行“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34218批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排查动物产品705050公斤,实现养殖到屠宰环节全覆盖。

  三是深入开展动物卫生执法行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监督执法169次(联合执法20次),出动执法人员644人次,排查群众举报件16件,查实16件,共查处违法问题、案件4件,捣毁私宰窝点12个,查获涉案生猪194头、猪肉产品1080公斤,并组织无害化处理。打击私屠滥宰的成效显著,市《扫黑简报》刊发相关经验做法。

  四是开展种业监管专项执法工作。制定《2021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市级种业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对持证种业企业的全面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情况的检查和春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共抽检种子企业10家,菌种生产企业1家,抽取了15份蔬菜种子样品,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为100%。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监管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定印发《厦门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厦农〔2020〕38号),对《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事项目录》271项执法事项进行公布。对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即时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无行政诉讼、无行政复议。

  二是全面落实好“三项制度”。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梳理权责清单,按要求将权责事项录入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实行电子化动态管理。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工作通报在厦门三农网“放管服”专栏公开。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根据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制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按照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审核力量建设。局机关配备和充实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承担专门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单位旭丰律师事务所在行政法律方面的优势,对重大执法决定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定合法性。

  三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厦门市农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在《厦门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尺度。严格落实《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事项目录》,审核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拟进行行政处罚案件27起。积极做好2021年市政府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筹备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梳理检查。

  二、2022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保障。

  (一)着力提升提法行政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

  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加强政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按照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按程序及时报送法规部门备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工作。

  (二)推进学法普法工作

  一是落实宣传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清单和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明确普法内容、普法任务、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突出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四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厦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示范户认定标准,细化认定程序,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落实落细。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规范办事流程。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落实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规范化管理,采取授权方式,确保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实施。加强对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的精细化配置,确保各要素准确、规范、有效,为群众提供清晰、实用的服务窗口。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推广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采取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差评”制度,做到一事一评价,评后即报送。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方式。按照“四减”要求,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即办件”占比,压缩材料数量,精简审批环节,持续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总结疫情环境下“不见面审批”经验做法,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自身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

  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抽查事项清单。有序推进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一抽查一通报”制度要求,做好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公开。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明确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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