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着力提升农业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通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根据市人大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抓好法律法规执行落实。
三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加强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及时在“厦门三农网”公布最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拟提拔领导岗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举办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农业处罚案卷评查与研讨交流活动。
二、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依法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调整权责事项62项、新增48项、取消9项。加强政策措施审查备案,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自查自纠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策措施制定、重要合同订立中的参与机制。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重新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行政执法权限,强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全年受理立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76件,结案61件、移送1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印发《厦门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今年全市农业领域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5件、减轻处罚3件。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量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通报。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落实《厦门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规范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和案卷卷宗。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新增“农药广告审查”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2个行政许可子项,完成省网厅办事指南配置和撤销。持续开展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90%以上,即办件提升至74%。
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推行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推动4项“免申即享”政策落地。出台《厦门市养犬免疫实施方案》,指定首批73家动物诊疗机构为“犬类免疫证办理”机构,服务范围由全岛扩大至全市。
三是强化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与9名审批事项工作人员签订《授权书》。依托福建“农业云131”平台,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双随机”抽查任务15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8项,抓好责任落实。
四是持续优化审批电子化。落实《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实施方案》,有序推进EDC格式电子证照向OFD格式转换。对我局在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优化提升,完善免提交证照配置、告知承诺事项监管规则配置。
四、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
一是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护奥运保春耕”“秋冬季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有力净化厦门农资市场。全年共组织抽检农药、肥料样品150批次,目前检测结果不合格7批次;抽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样品44批次、兽药样品15批次,目前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监测、食用菌农残超标专项及整治豆芽生产环节专项等治理行动。完成国家、省市农产品抽检任务1005批次,合格率为98.9%。检查企业(合作社)157家次,执法抽检种植业农产品226批次、畜产品145批次(分别占全年任务90.4%、96.7%),畜产品风险监测抽检580批次(占全年任务96.7%),配合部级开展农产品风险检测80批次、省级风险检测93批次。
三是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依托“福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平台,推动动物检疫和准调网络化管理,实现屠宰信息化监管和有效环节全过程可追溯。截至11月底,全市产地检疫生猪6.99万头、家禽16.85万羽,屠宰检疫生猪81.73万头、牛羊4.89万头、家禽314.82万羽。严格岛内动物产品检疫换证,回收外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4557张,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69915张。
五、加强农业农村普法宣传
一是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组织实施厦门市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案例分析、以案说理。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和惠农支农政策宣讲。
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普法行动。按照全市“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工作要求,采用“主题日活动+系列宣传活动”的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项宣传,市农业农村局举办主题日市级主场活动,各区农业农村局、各直属事业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导培训等方式开展系列普法宣传。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农业农村特色,解读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治问题。
三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厦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会同司法部门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与“法律明白人”培训相结合,扎实推动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8户,完成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任务。推动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开展示范户学法用法培训13次、法律服务11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法治根基,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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