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3-02-24 15:09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2.《中国共产党章程》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4.《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5.《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6.《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7.《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种子站

8.《安全生产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畜牧兽医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9.《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10.《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1.《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2.《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种植业处、市植保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3.《环境保护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责任单位:科教外经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2. 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5.开展农业绿色植保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植保植检

6.结合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7.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配合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结合全市宪法宣传周工作要求,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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