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4-03-29 10:21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4.《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8.《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责任单位:种植业处、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市种子站

  13.《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种植业处、市植保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办公室、畜牧兽医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15.《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科教外经处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等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平安农机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5.开展农业绿色植保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植保植检站

  6.结合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7.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配合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2.结合全市宪法宣传周工作要求,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