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时间:2025-04-24 17: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整合提高我局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合力,我局组织修订《厦门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

  一、修订背景

  由于机构改革,农业、水利两部门合并,为适应形势变化,统筹做好农业防灾减灾、防洪调度、水工程应急抢险、抗旱应急调水和保供保灌、灾后恢复等工作,组织修订了本预案,确保应急工作有序有效,最大限度降低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防台风工作导则》《福建省水利厅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修订过程

  我局于今年初启动预案修订工作,由运行管理与灾害防御处牵头,市洪水预警报中心承办,经先后两次征求各处室、单位修改意见,共收集20余条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进行补充完善,于4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4月11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汛期规定和工作原则。汛期规定从4月1日至10月15日。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防御办),统筹做好农业、水利防汛抗旱工作,并成立农业生产、水利防汛技术服务队。

  1.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水旱灾害工作和分管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其他副局长、一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以及原水公司负责人为成员。

  2.防御办

  主任由常务副组长兼任,副主任由运管处、农业处、预警中心负责人兼任,成员由运行管理与灾害防御处、农业生产处、市预警报中心在岗人员组成。

  3.农业生产、水利防汛技术服务队

  由农业、水利相关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高级别响应时投入运转,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防洪调度、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应急调水等技术支撑。

  4.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机构三定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各处室、单位防汛抗旱有关工作职责。

  (三)应急值班规定

  一旦启动应急响应时,当日带班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局办公室、计财、运管、河湖处和质安站、预警中心、河务中心等开始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并逐级增加人员。其他处室、单位视情安排人员加强值班。

  (四)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包含防台风、防暴雨)和抗旱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简称四、三、二、一级),响应级别和终止与市防指保持同步。

  各处室、单位根据不同响应级别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1.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应急响应时,常务副组长视情会商部署,运管防御处、农业生产处和预警中心等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台风、暴雨发展趋势,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三级应急响应时,常务副组长视情会商部署,局运管处、预警中心进一步做好工作部署,及时发布汛情预报预警及山洪灾害预警。计财处、质安站、河务中心加强水利工程巡查,适时督促工地停工。河湖处指导做好水利风景区关停、河道巡查等工作。农业生产处部署涉农有关防御工作,组织发布农业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综规处指导做好宣传报道,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二、一级应急响应时,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常务副组长会商部署,相关处室督促做好水库防洪调度、水利风景区关停、工地停工、农机停业等工作,收集灾情,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启动蔬菜应急生产和动物疫情监测。水利防汛技术服务队、农业生产技术服务队开始投入运转,分赴各区检查指导防御落实工作。出现水利险情灾情时,水利技术服务组组长召集有关专家现场指导。领导小组组长视情派员进驻水库指导调度工作。

  2.抗旱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应急响应时,防御办做好灾情上报并争取支持;领导带队到受旱区指导开展抗旱工作;运管处、预警中心强化监测会商,指导抗旱供水、农业保灌等工作;计财处指导做好偏远山区人饮保障工作;农业处指导农业生产防旱工作。

  三级应急响应时,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常务副组长视情组织会商部署,统筹调度全市水资源,协调原水公司、汀溪水库科学制定供水计划,必要时协调市管水库做好农业灌溉补水调水工作,建议市防指实行减压供水、限时供水等应急抗旱措施,提请省水利厅加强北溪上游水库水资源调度;农业处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研究提出抗灾救灾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措施和意见。

  二、一应急响应时: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召开部署会议;相关处室、单位加密水情监测,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物资调剂调拨,建议市防指实行限制或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等应急抗旱措施,及时启用枋洋水库备用水源。

  (五)响应级别调整或结束

  与市防指保持一致。

  (六)灾后处置

  研究指导灾后恢复,派出工作组赴抗灾一线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和向上级积极争取资金。

  (七)复盘评估

  响应结束后,视情复盘分析,必要时召开复盘评估会,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附则

  包含预案管理和名词解释及附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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