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2-03-15 09:46 字号:

冀农机函〔2022〕5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22年1月,我省在组织专家对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开展投档审核工作过程中,发现郑州市龙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7个产品存在产品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非补贴产品投档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2022年2月24日我省印发《关于对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投档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约谈的函》对相关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约谈,部分企业书面反馈了意见,没有反馈意见的企业视为对处理无意见。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郑州市龙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农机生产企业有关产品在河北省的补贴资格(详见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违规处理产品明细表)。

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违规处理产品明细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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