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农办机〔2024〕3号)及《2024—2026年厦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厦农规〔2024〕4号)、《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1批)的通知》(厦农〔2024〕280号)等文件,现将之前已列入我市补贴,产品所属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满足《厦门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1批)》中的相关要求,形成了《厦门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公示稿》(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与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4日-4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企业可通过传真或邮寄函件等方式反馈(需加盖公章),所反映的意见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 系 人: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机监理执法大队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02号
电 话:0592-2277210
传 真:0592-2275597
二、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在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未主动报告的,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全国各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尚未恢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若在此次公示的产品信息中,企业应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等失信违规的企业,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市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厦门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公示稿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