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
时间:2024-11-27 17:34

  在开展涉农资金骗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为有效发挥惠农财政支持政策作用,助力我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市农业农村局主动作为,成效明显。

  一是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与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沟通协调,争取财政支持,2024年度共申请到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80万元,支持8家农民合作社和16家家庭农场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同安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实行项目化管理。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全部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惠农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农”上。

  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督。要求各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时做好资金安排,细化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与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用途监管,严禁滞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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