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涉农财政资金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17:37

  针对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为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农业农村局将中央、省和我市下达的涉农资金分为高风险资金、中风险资金、低风险资金三个级别,建立项目资金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财政资金风险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监督管理措施。

  制度机制简介: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涉农财政资金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厦农〔2024〕166号),明确高风险资金、中风险资金、低风险资金风险等级原则,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的资金管理要求,制定相应资金监管措施,对高风险资金将通过审计监督、实时监管及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监管,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

  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将涉农资金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分类,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12个中央资金项目、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5个省级资金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8个市级资金项目列为高风险项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9个中央资金项目、家庭农场示范等4个省级资金项目、育肥猪保险等20个市级资金项目列为中风险项目;产业化联合体等12个中央资金项目、马铃薯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等10个省级资金项目、能繁母猪保险等22个市级资金项目列为低风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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