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理指南
时间:2022-04-25 15: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理指南

方案类型

方案审批时间

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报备单位及地址

办理时限

公告网址及时间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

2016年6月1日以前审批的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3.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联系人:洪工;联系方式:0592-5727502

单位:厦门市水利局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水利大厦806室

电子邮箱:xmstbc@163.com

材料完整的当场办结。

公告网址: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的,在厦门三农网(http://sn.xm.gov.cn)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每月最后一天公告当月报备的验收项目。

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审批的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汇总表》《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赋分表总表》原件1份;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4.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2018年1月31日后审批的

1.《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原件1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原件1份;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汇总表》《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赋分表总表》原件1份;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5.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登记表的项目

2025年6月30日(含)前审批的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3.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2025年7月1日后审批的

1.《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表》原件1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原件1份;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表原件1份;

4. 验收公示佐证材料及验收会议纪要各1份(截图或照片且需建设单位盖章);

注:以上材料需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1套。

  说明:生产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后应在其官方网站、项目部公示栏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公开方式公示20个工作日,并于验收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报备验收材料。如有发生公众反映问题和意见,还应提供生产建设单位的处理或回应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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