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厦水利〔2018〕11号)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意见》(厦农〔2025〕167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受理处室: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联系方式:0592-5727502
邮箱:slj_zysbc@xm.gov.cn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水利大厦806室
公告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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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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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福花园二期(二组团10#-15#及26#-28#楼) |
厦门市海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26.2.2 |
分期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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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塘东路(同禾南路-苏颂大道段)工程(K0+000-K0+040及K0+980-K1+159.897段) |
中交一公局(厦门)同翔高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026.2.5 |
分期验收(项目整体已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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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