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2-11 17:13

各区农业农村局,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福建自贸区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国务院、省、市通知要求,支持涉及民生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最大限度促进企业释放产能、满产达产,加快实现增产扩产。请结合《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8226号)精神按照《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厦农〔2019〕52号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年度

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2018年1月份以前被确认为市级龙头企业的企业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对照《申报指南》要求,企业的材料要完整,胶订成册

2.各单位要对照申报标准,严格审把

3.发票等材料如太多,只需提供扶持金额上限所需的材料;

4.奖励项目要单独做一份项目书,多个奖励项目可合并申报;

5.材料要复印清楚,数据要核算准确;

6.项目书盖章全部盖龙头企业的章,不能为子公司的。

7.每家企业只能在扩产增投、品牌建设、订单农业选择其中一种、申报一个项目,奖励项目不受限制。

四、其他

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项目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并附相关申报材料2份。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要求按上述时间节点同步申报审核。联系人:吕宏途,电话兼传真2892303,13400755304。

单位要高度重视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客观公正、负责任的审核意见。要抓紧抓实加快审核速度,力争将扶持资金尽快拨付到企业手中,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附件:1.《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申报系统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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