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15:08

各区农业农村局,思明区、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231号)、《关于印发支持大学生返乡下乡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8176号)文件精神,请各区按照《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23〕45号)要求,组织所辖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涉农创业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5月12日至7月14日

二、其他要求

1.各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2023年731(星期一)正式行文推荐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拟第二年、第三年扶持对象的监测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经处备案。

2.各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展板、海报等线上线下方式对申报工作进行宣传,鼓励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积极申报,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咨询电话:

  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7221557

  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7889897

  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6061905

  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6586009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2667850 

  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5501159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892341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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