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清零的公告
时间:2025-03-10 17:21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多功能拖拉机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382号)和《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规定,我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已停止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并积极开展清零行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期限,按规定全部注销(清零)。

  凡悬挂“福建D(黄牌)和“闽02(绿牌)号牌的多功能拖拉机均为无效牌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02号,联系电话:0592-2277210。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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