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05-04-2022-003 主题分类 决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3-28
标 题: 厦门市2021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2021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厦门市2021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8:09
字号: 分享: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9号),2021年中央下达我市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9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强制免疫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两项指导性任务。根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要求,设置3个方面,9条绩效目标。

  (二)市级资金配套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配套及分解情况:制定《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厦财农〔2021〕10号),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同时将中央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解到具体支出方向,并将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一并下达,具体为:一是中央下达强制免疫补助资金131万元,配套市级资金13.15万元:用于开展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养殖场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购买防疫社会化服务等。二是安排用于补助规模化养殖场2020年3月-2021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66万元,配套安排市级资金65.48万元,区级资金42.56万元。

  2.资金下达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上述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于2021年度分批下达区级(ZYZFNY2020035、ZFZFNY2021015、厦财指〔2021〕19号),绩效目标一并下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强制免疫资金144.15万元(中央资金131万元,市级配套13.15万元),到位率100%。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174.04万元,共下达翔安区和同安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补助中央资金66万元,市级、区级配套108.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一是强制免疫补助资金支出144.15万元,其中:(1)安排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于采购强制免疫疫苗31.39万元,支出31.39万元,支出进度100%;(2)安排给各区农业农村局用于口蹄疫“先打后补”试点场检测补助14.61万元,另有配套市级资金13.15万元,共计27.76万元,支出27.76万元,支出进度100%;(3)安排给各区用于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等补助85万元,支出85万元,支出进度100%。二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支出172.91万元,其中:中央支出66万元,支出进度100%;市、区配套资金支出106.91万元,支出进度98.9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厦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厦农〔2021〕8号),统筹部署全市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度疫苗招标采购工作,保障全市强制免疫疫苗供应。二是开展事中绩效评价,分别于2021年10月、2022年1月对上述资金季度、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问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累计开展动物疫病应急监测与例行监测13988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完成2020年3月-2021年2月期间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年度目标≥90%,全年完成100%。

  指标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年度目标:20896头,2020年3月-2021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1613头,其中同安区6835头、翔安区14778头,完成绩效指标。

  (2)质量指标。

  指标1: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年度目标100%。2020年动物防疫补助等支出197万元,支出进度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指标2: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年度目标100%。年度完成100%。

  指标3: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年度目标为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年度执行中达到80%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指标1: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执行中全年未发生疫情。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年度目标无。年度执行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2)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年度目标为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执行中,全年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年度目标≥90%。补助对象满意度达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将作为政策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切实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绩效自评情况在厦门三农网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厦门市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自评表

 

  动物防疫等补助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动物防疫等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使用单位

  市疫控中心、各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18.19

  317.06

  99.64%

 其中:中央补助

  197

  197

  100%

    地方资金

  121.19

  120.06

  99.07%

    其他资金

   

   

   

总体目

标完成

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开展强制免疫相关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当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90%

  100%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20896头

  21613头

   

 质量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

  100%

  100%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100%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

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80%

   

   

 社会效益

  指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

病种防治工作

 疫情保持平稳

  未发生疫情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

  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养殖场(户)满意率

  ≥90%

  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实际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