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20-05-01-2017-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17-02-20 | ||
| 标 题: | 2017年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预算说明 |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预算说明 | ||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
(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农民建立和实施多元化增收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指导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五)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建设,落实边远山区和水源保护区实施移民造福工程。
(六)指导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七)指导农村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平台建设。
(八)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九)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划。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十一)贯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
(十二)执行主管产业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十三)承办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涉外涉台事务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农业局(农办)机关 |
行政机关 |
47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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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参公单位 |
33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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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
参公单位 |
42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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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
参公单位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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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全额拨款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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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种子管理站 |
全额拨款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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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植保植检站 |
全额拨款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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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 |
全额拨款 |
24 |
2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主要任务是:做精做优现代都市农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推进老区山区村完善提升;继续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移民造福工程;积极推动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等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农业执法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岛外溪流污染整治相关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三)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五)深化农村改革。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22595.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067.59万元,增长36.7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46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93.9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73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81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48万元。
(二)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22595.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067.59万元,增长36.7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84.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96.69万元,公用支出130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4.78万元;
2.项目支出2245.3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665.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3.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088.59万元,增长37.34%,主要是由于“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现代都市设施农业建设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7.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9.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383.6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63.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4.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缴交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38.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缴交的医疗补助支出。
(六)行政运行(农业)3973.99万元,事业运行(农业)853.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基本支出。
(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五新”成果示范推广、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制度方案试点等项目支出。
(八)病虫害控制509.6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情防控、生猪屠宰环节补助、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与防控等支出。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948.5万元,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奖励、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经费支出。
(十)执法监督330.4万元,主要用于定点屠宰执法管理、农资监管平台建设等项目支出。
(十一)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4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布局区划调查项目支出。
(十二)农业行业业务管理422.5万元,主要用于三农宣传培训、土地流转、高校毕业生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业务支出。
(十三)对外合作与交流80万元。主要用于对台农业交流合作项目支出。
(十四)防灾救灾113.5万元。主要用于抗灾等应急经费支出。
(十五)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支出。
(十六)农村公益事业2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农民体育健身、休闲农业示范点奖励、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等经费支出。
(十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637万元。主要用于水稻及能繁母猪保险等支出。
(十八)农业生产支持补贴45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十九)其他农业支出904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农产品展、农业创业园创业基地及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等项目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180.77%,主要是由于根据合同支付的项目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海峡农业高新技术园建设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0.5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在厦门开展农业、农村、农民、移民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及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农业部、省农业厅等对我市畜产品、种植产品及其他农产品例行抽检和临时抽检;对台对外交流合作;重要国际活动或海峡两岸活动对口接待及其他两岸农业交流活动;境外来厦考察农业的外宾、侨胞等;其他省、市、县人员来厦调研、考察“三农”工作;部、省、市交办其他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支出控制只减不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0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实有车辆数定额核定。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1.3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4.29万元,增长2.6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农业局(市委农办)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0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