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06-02-2020-003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2020〕43号
生成日期: 2020-04-17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发布时间:2020-04-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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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稳产保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非洲猪瘟防控等大事要事顺利完成,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全年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实现营收920亿元,增长11.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4亿元,增长2.8%。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02元,增长10.7%,总量增幅均位居全省第一。农业农村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集中力量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全力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着力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抓好“米袋子”。对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稳字当头抓好粮食生产,做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发展优质稻1.5万亩,做好高标准农田规划,编制厦门市农田建设规划(2020——2025年),制定《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推动完成在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受益农田1000亩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11万亩、总产量2.47万吨任务。

2.抓好“菜篮子”。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区级抓落实责任。深入实施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加快恢复生猪产能,新增改扩建生猪养殖场2场生猪存栏恢复到20万头,完成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投保任务,完成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厦门亿香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生猪屠宰标准化场建设验收工作。大力推广种植叶类蔬菜,扩大蔬菜设施化种植规模,全年高优蔬菜种植面积7.5万亩,新增0.6万亩。推动全市叶菜类蔬菜生产8000亩。积极推进蔬菜(叶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制度,完成政策性蔬菜(叶菜)目标价格保险投保400亩。研究出台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办法。

3.抓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大宅火龙果等特色水果,支持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鼓励培植珍稀特色品种。

、切实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4.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强化区域统筹,支持各区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同安凤梨穗龙眼、翔安胡萝卜、集美仙景芋、海沧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培育“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

5.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扶优扶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5个充分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品牌、资本、技术等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

6.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带动规模生产基地按标生产。强化准出管理,持续深化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工作,严格实行源头赋码、入市验码、凭证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全国前列。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稳步发展有机农产品,做好过渡期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强化品牌引领,推进同安“凤梨穗”龙眼、翔安“胡萝卜”农产品区域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培育。

7.深化对台对外合作。立足区位优势,发挥各种平台作用,促进厦台乡村产业深度融合。突出种子种苗等优势产业,建设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新建1个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

8.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补齐加工短板,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食品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建设粮油、蔬果、畜禽等加工示范基地。发挥特色农产品产销联盟、供应链协会作用,加强实体营销,推动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促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创造,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精品乡村旅游路线2条。派驻农业专家科技服务小分队70,从全市系统内选派20名农业专技人才赴临夏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短期支援工作加强农业信息平台建设,力争福建省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采纳我市农业、技术咨询信息40条。

、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9.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力争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实施地力提升3323”工程,示范推广绿肥种植1.68万亩、实施秸秆还田6.12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3.22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6.8万亩次;加强监测预警,综合应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进一步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建立草地贪夜蛾监测点40个;加快建设不用化学农药示范茶园,基本实现茶园不用化学农药。

10.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产品质量执法开展市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线上巡查600次完成农产品质量执法监督抽检350批次。完善农业生产主体追溯平台备案工作,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业生产主体备案管理累计达400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及动物疫病监测,完成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1800批次开展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9500份,开展非洲猪瘟专项检测400份。

11.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行动。加快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突出沼液、肥水还田利用,建立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覆盖,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2.实施田园环境整治行动。强化产地环境监测,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扩大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完善回收利用设施,全市桔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大力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13.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大力发展现代种苗产业,推进蔬菜种子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力争全市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优质专用率分别超过98.5%86%。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25个以上,示范推广优质专用绿色农作物新品种255个以上。加强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和培育工作,引进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新品种236,完成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25个,建立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示范点6个。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抽检蔬菜种子样品25份。做好高接换种工作,2019—2020年度,完成高接换种1000亩

14.推进农业设施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60.2%;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6000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2.1%。继续实施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组织开展设施农业保险保障专项行动。

15.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培育农业信息化企业2家。引导各区持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协作和管理,探索可持续运营机制。

、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6.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巩固土地确权成果,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全市新增家庭农场51家,新培育区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15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次,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4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技术指导、服务带动、代购代销、品牌共享等,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17.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开展村(居)委会事务与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事务分离试点,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发挥组织功能作用;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10户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为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民发展生产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成12个重点村(居)审计。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8.统筹推进“一革命四行动”。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公厕新建改造、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任务落实,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2次

19.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三清一改”,全市95%以上的村完成房前屋后整治,健全完善村庄清洁管护长效机制。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0.健全工作机制。适时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市、区两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协调机制,研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21.加强协同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和谐平安乡村、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移风易俗等。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庆祝丰收活动。

22.注重典型引路。扎实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进海沧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推动4个镇和22个村开展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壮大基层爱心力量,创建爱心乡村示范点4个

、积极探索具有厦门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23.抓好试点示范。加强整体谋划、区域布局,按照“串点、连线、成面”的工作思路,以点带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2个重点区、4个特色乡(镇)、60个试点村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4.培育先进典型。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加大电视、报纸等媒介宣传力度,用好“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扩大试点示范辐射带动效应。

25.加强督导考核。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跟踪、试点示范村建设和千亿投资工程协调推进等制度机制,组织实施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效。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做好今年“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能力建设,加强“三农”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育“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充分履行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职能,努力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三农”发展难题;要改进工作作风,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绩效提升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加注重时效、提升实效;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守廉政底线,努力推动生活富裕新提升,探索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新路径,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化现代化厦门作出贡献。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0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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