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06-02-2021-001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2021〕14号
生成日期: 2021-03-15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省、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划计划)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省、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划计划)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省、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划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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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省委和省政府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21〕1号),现根据我市实际,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省、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通知》,请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2021年省、市农业农村

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意见

 

2021年,农业农村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率先实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提高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走符合厦门实际的乡村振兴之路。

、抓牢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提高供给保障能力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持走提质增效稳定发展路子细化粮食生产年度目标,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15 万亩、产量2.52万吨的任务。全覆盖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优质稻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深入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新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养殖场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推进规模养猪场标准化改造,提升防范重大动物疫病能力,保持生猪存栏20万头以上。

()提高农产品生产供给能力。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和水叶菜,建立春季绿叶菜生产基地8000亩,通过加强工厂化育种育苗、标准化设施栽培、规范化种植管理,提升蔬菜供应水平。调整优化茶叶品种结构,在同安区打造建设高标准生态茶园。实施特色果业提升工程,推广优良品种,加快发展火龙果、龙眼、百香果、芭乐等果业。推进食用菌工厂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加快珍稀食用菌产业化。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厦门地方农业标准制定工作推广蔬菜食用菌等重点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出口备案基地1 个,带动提升全按标生产水平。加强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提高抽检样本量和覆盖面,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水平,强化案件督查督办。积极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扎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统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遏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加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科学防治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升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强化农业品牌建设。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力争评定年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1个依托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厦门绿色优质农产品影响力竞争力。

()促进农业三产融合。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创建,实施现代农业项目10个、新增投资3亿元以上。力引进培育现代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增资扩产、技改提升、联农带农,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切实做强农业全产业链。继续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乡村动线、星级旅游村、美丽休闲乡村、特色小镇为重点,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继续落实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积极培育福建省乡村旅游金牌旅游村,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介。推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短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八)扩大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两岸农业资源要素深度对接,保持对台农业合作交流领先优势。加快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海峡两岸种业新高地。加强对台农业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两岸知名种子种苗企业。加大台湾农业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引进推广力度,适时举办农业专家线上线下交流活动,促进两岸和农业人才和技术有效对接。大力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创建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积极参与“海丝茶道”“茶海丝行”等系列经贸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际展会,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拓展力度。

、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九)深入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强种子种苗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种子种苗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成立育种创新研发机构,深入开展厦台种苗产业合作,对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新品种权和通过农业农村部品种登记的蔬菜新品种予以奖励。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开展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鼓励开展特色产业种质资源科研联合攻关,切实强化我市农业种质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建立核心展示示范片6个,示范推广优质农作物新品种60个以上。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研发型种子企业建立种质资源库,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制种生产基地、许可证备案信息、转基因种子、种子种畜禽质量等监管。

(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推动一批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广精准栽培和工厂化生产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做好新一轮市级科技特派员选任工作。实施基层农技骨干能力提升计划,分级培训农技300以上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组织农业专家小分队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和指导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农业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十一)推进农业机械化。深入开展农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积极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特色经济作物新机具。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水稻机插、特色经济作物移栽等薄弱环节机具,适度提高市级配套累加补贴比例,着力补齐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加大推广智慧农机服务模式的力度,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力争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62.6%。完善设施农业建设补助政策,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全新增设施农业面积200亩。

(十二)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协助完善福建“农业云131”综合服务平台,培育2个现代农业智慧园4个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益农信息社可持续经营模式。

(十三)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高投资标准,推广农业高效节水设施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亩,建立省级示范片1个。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强化管护资金保障。

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十四)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推广有机肥22.68万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27.1万亩次、种植豆科1.71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5.91万亩,力争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以上。推进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提升,围绕高标准生态茶园建设,支持同安区建立生态茶园示范片,采取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和生物防治等手段防控病虫害,通过示范推广,带动提升全市农作物绿色防控水平,力争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以上。

(十)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推动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示范推广,推动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3%

(十六)实施田园环境整治行动。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网络。开展水稻产区受污染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示范建设,全覆盖组装推广品种选调、水分调控、钝化处理等技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推动同安区和翔安区重点覆膜区域(作物),结合农艺措施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和示范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激励机制,力争全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拓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强化农民承包地用益物权保护。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衔接,构建农民、业主、农户的土地利益联结分享机制。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化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贯彻落实“八不准”相关规定,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探索拓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强化集体“三资”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抓好4个区整区推进试点工作,新培育区级以上示范社49家。深化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抓好3个区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新培育区级以上示范场15家。开展农民培育行动,新增培养新型职业农民2500人次以上。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牵引作用,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有机结合经营,逐步形成小农户融入现代化农业发展格局,实现产供销的一体化,有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深化行业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茶果菜菌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十)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宜居水平。全面普及卫生厕所,进一步提高改厕质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10个村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已建设设施的运行监管。完善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既有农房4500栋,支持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让建成的设施长期发挥作用。用好农村人居环境公众举报监督平台,鼓励社会参与监督,巩固已有整治成果。

(二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协助推动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完成,明确村庄分类布局,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农村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农村消费提升等专项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大力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向岛外农村倾斜,加大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加快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民发挥乡村治理主体作用。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机制。开展第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

()深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扎实抓好今年度新一批30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8条动线建设。用好重点特色镇和实绩突出村奖补政策,发挥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调动基层积极性,激发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二十)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帮扶。配合民政部门,加强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和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健全全市困难群众数据库,实现智能引导、智能评估、预警监测,确保困难群体“全面覆盖无盲区,精准救助不重复”。

、强化支撑保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推动、政策支持、要素保障、考核督查等工作机制,深化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岛外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二十八)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相关规划落实。落实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现代种业发展、数字农业农村等专项规划,全面实施《厦门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建立规划落实机制,跟踪督促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二十九)提高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全生命周期保险及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三十)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化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争创全国示范点。加快完善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尽快完成执法人员划转,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2021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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