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3-01-2022-010 | 主题分类 | 农业农村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2022〕44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区农业农村局,思明、湖里区市政园林局:
2022年是“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年”,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农政改函〔2022〕360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果,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农政改函〔2022〕36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传统监督方式质量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上公开,推进村级财务在线公开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线上交易,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整治重点
一是整治“三资”管理和公开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二是整治“三资”被侵占问题,重点是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被侵占等问题;三是整治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是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问题合同。
三、整治举措和进度安排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6月30日前)
对2021年专项整治活动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监管,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于时间跨度较大、涉及人员变动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要组织力量逐一分析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二)夯实线上平台监督(9月30日前)
1.加强平台宣传推广(6月30日前)。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已于1月在闽政通APP正式上线。各区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所有村(社区)在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张贴《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海报》,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报纸、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开通情况,提升群众对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的知晓度。
2.做好平台留言办理(9月30日前)。各区要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管理,继续引导农民群众在线留言,常态化受理群众反映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加强对群众留言办理情况的分析研判,认真核查,及时回应农民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级将适时检查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防止出现超时限受理、反馈情况。
(三)推动村财线上公开(9月30日前)
按照省厅部署,依托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推动村级财务收支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按月(季度)上传各村(社区)财务公开报表和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照片截图,支持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查询了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实现在线监督。各区要提前做好2022年村集体《财务收支公开简表》数据采集和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图片保存工作,为村级财务在线公开做好准备。
(四)探索合同网上公开(7月1日-9月30日)
按照省厅部署,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组织村(社区)全面梳理村集体经济合同,制定经济合同要素公开表单,组织村(社区)全面梳理村集体经济合同,分批次上传公开。
(五)推动资产阳光交易(持续推进)
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建设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农村资产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提升农村产权要素价值,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项重点内容,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各区应于6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有序推进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区每月22日前将“双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月度工作总结、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各区要对所辖镇(街)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适时进行通报,以确保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按照序时扎实推进。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区要对所辖镇(街)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调研抽查,对进度慢的镇(街)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镇(街)专项督办。市级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考核,随机抽查部分区整治工作情况,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区进行约谈问责。
(四)及时总结评估。各区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于9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总结报告要包含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内容。
联系人:廉玉娟,联系电话:2057852。
附件: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