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3-01-2025-007 | 主题分类 | 农业农村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2025〕40号 |
生成日期: | 2025-02-27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
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法〉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21〕5号)和《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规〔2023〕2号)精神,结合各区实际情况,自2025年起,本市户籍农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为不低于每人13500元/年,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各区要严格执行“日汇总周核实”制度,及时受理农户申报,做到农户申报受理“零延误”,认真审核疑似对象。每月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专项筛查,聚焦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风险点,精准定位生活困难群众,迅速启动社会帮扶,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用好“防止返贫集中排查系统”,依托“12317”热线电话、“一键报贫”网络平台及常态化实地走访,搭建多维度监测体系,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理。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