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3-01-2025-016 | 主题分类 | 农业农村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2025〕114号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2025年厦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2025年厦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 |
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做好“一村一品”专业村培育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22号)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一村一品”专业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农〔2021〕38号)要求,在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认定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等10个村为本年度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名单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