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1-07-2011-001 | 主题分类 | 各种组织 |
发布机构 | 中共厦门市委农办、市农业与林业局 | 文 号 | 厦农办〔2011〕10号 |
生成日期: | 2011-04-22 | ||
标 题: | 关于成立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为切实做好我办(局)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春火(市农业与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路慧英(市农业与林业局副局长)
王维平(市农业与林业局副局长)
王建多(市农业与林业局副局长)
张剑鸣(市农业与林业局副局长)
邱武伟(市农业与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分工方案要求,领导、指导、协调办(局)负责的整改和持续改进任务的实施,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对各分管部门负责报送的材料进行督促、把关;协调处理办(局)在创建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畜牧处。
主任:陈集生(畜牧处处长)
成员:喻松钦(综合秘书处处长)
陈贴治(经济处处长)
尤朝暾(村镇处处长)
沈庆法(种植业处处长)
叶速辉(造林处处长)
杨瑞铭(区划办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负责的整改及持续改进任务的进展,并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协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编辑汇总,上报市再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厦门市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我办(局)承担4项牵头任务和10项具体承办任务。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办(局)牵头或配合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详见附件),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对于我办(局)作为“牵头单位”的,请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我办局作为“承办单位”的,各相关处室也要主动跟踪、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落实。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畜牧处汇总,由综合秘书处负责统稿上报市再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再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序号 | 任务及考核指标 | 整改及持续改进措施 | 时限 | 牵头单位 | 承办单位 | 分管领导 | 责任处室 |
2 |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1)制定减排工作计划、措施、项目并组织实施,核算定量效果等,按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按国家、省的要求执行 | 市政府、区政府 | 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经发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建设管理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电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 路慧英 | 畜牧处 动卫所 |
10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9)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许庄搬迁后,实施退果还林,削除农业面源污染,并同步实施林相改造,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 2011年12月完成 | 市市政园林局 | 集美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与林业局 | 张剑鸣 | 造林处 |
(14)开展汀溪水库保护区内水产养殖清退工作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禁止不利于水源涵养的林业改造活动。 | 2011年12月完成 | 市水利局 | 同安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农业与林业局 | 王维平 | 林政处 | ||
(15)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实行畜禽禁养工作。 | 2011年12月完成 | 同安区政府 | 同安区政府、市农业与林业局 | 路慧英 | 畜牧处 | ||
(16)全面控制汀溪水库库区农药、化肥使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水田改旱田工作,实施科学配方施肥。 | 2011年12月完成 | 市农业与林业局 | 同安区政府、市农业与林业局 | 邱武伟 | 种植业处 农机所 植保站 | ||
(17)加快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农村建设和改造工作,完善环保配套设施。 | 2012年12月完成 | 市发改委 | 市委农办、市建设局、同安区政府 | 王建多 | 村镇处 经济处 | ||
(20)调查统计全市自来水厂取水水源、取水量、服务人口、供水范围等并绘制分布图,调查统计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土地(准保护区)利用情况、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等。 | 2011年4月完成 | 市市政园林局 | 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农业与林业局 | 邱武伟 |
农机所 植保站 | ||
11 | 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 (23)继续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清洁家园行动和农村综合整治工作。 | 2015年12月完成 | 市建设管理局 | 海沧区政府、集美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建设管理局、市环保局 | 王建多 | 村镇处 经济处 |
(24)完成我市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发展规划和污染整治规划;相关各区在原有基础上,完成修订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监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工作。 | 2011年4月完成 | 市农业与林业局 市环保局 | 集美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 路慧英 | 畜牧处 动卫所 | ||
(25)巩固禁养成果,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及养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 2012年12月完成 | 市农业与林业局 市环保局 | 海沧区政府、集美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市农业与林业局、市环保局 | 路慧英 | 畜牧处 动卫所 | ||
(26)80%的镇、村完成生态镇、生态村建设 | 2013年12月完成 | 市环保局 | 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 | 王建多 | 村镇处 经济处 | ||
14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 (1)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考核要求。 | 长期 | 市市政园林局 | 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建设管理局 | 张剑鸣 | 造林处 |
(3)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 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完成 | 市农业与林业局 | 各区政府、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市政园林局等相关部门 | 张剑鸣 | 造林处 创森办 | ||
23 |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在组织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草案(方案)编制时,同步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市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即“一地、三域、十专项”方面的规划。 | 长期 | 市规划局 | 各区政府、市规划局、市经发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房产局等相关部门 | 路慧英 | 区划办 种植业处 畜牧处 造林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