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1-06-2019-002 | 主题分类 | 各种组织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2019〕119号 |
生成日期: | 2019-12-04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下同)工作,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决定对我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吕参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心凌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陈世真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方文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 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绍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云杰 办公室负责人
傅春蓉 种植业管理处二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涂坚忠 畜牧兽医处处长
孟繁革 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
杨 强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王洪铭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负责人
陈 琼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主任
蔡金镭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孙国坤 市种子站站长
邓尚龙 市植保植检站站长
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林云杰兼任主任,由种植业处傅春蓉、畜牧兽医处涂坚忠、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杨强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单位)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协调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解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和市政府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职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二、局领导职责分工
(一)吕参军党组书记、局长: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指导督促健全和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向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二)许心凌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分管处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陈世真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对种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保检验站、市种子站等分管处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四)方文群党组成员、副局长:对乡村产业发展处、科教外经处等分管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分管处室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分管处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五)许龙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机关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对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等分管处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六)周绍金党组成员、副局长:对乡村振兴办、市场与信息化处等分管处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楼及机关车辆使用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健全和落实机关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局机关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畜牧兽医处:负责建立健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督促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畜牧业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为农村沼气及沼气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健全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指导、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农业种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枪支弹药“一体化”监管工作中涉及我局职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种植业生产的消防安全管理;
为农药安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健全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乡村产业发展处:负责指导、督促休闲农业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健全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指导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证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负责指导区农业主管部门建立牲畜屠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督促牲畜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屠宰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畜禽屠宰安全生产能力;负责指导、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指导、督促区农业主管部门落实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硝酸铵复混肥类“一体化”监管工作中涉及我局职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农村沼气及沼气工程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沼气及沼气工程安全生产督导;负责指导农机、屠宰、农药、沼气等行业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健全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本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责健全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市植保植检站:负责农作物化学农药使用环节以及植保无人机等植保器械作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健全和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其他处室(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四、其他
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在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同时,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坚决杜绝各类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共同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 门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2019年1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