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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
标 题: | 厦门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2023年,厦门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各项工作,持续为水利中心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水利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局党组率先垂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掌握水利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组织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局办理水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文件,推进立法课题调研,督促落实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启用和配套执法装备配备,有效保证水利法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和良好效果。
(二)完善水利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重点抓好新颁布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具体落实,印发《市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压实各部门履职责任,河湖治理步入法治化快车道。及时跟进节水职能划转,大力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市级立法项目调研,牵头组织建设、工信、市政等部门赴深圳、苏州、上海等地实地调研,梳理借鉴先进有效做法,推动固化形成制度规范。与市检察院签订《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备忘录》,明确常见涉水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标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调查协作、诉前磋商、诉后反馈、人员联训、宣传推广等多项机制。制定办理水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研究起草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文件清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规范文件废改立工作,确保政策实施有序有效衔接。
(三)推进水利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行政许可的规范化建设,对照《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做好市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调整和认领绑定工作,依法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做到清单外无许可。完善审批流程的标准化设置,持续压缩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率达90.81%,申报材料精减至平均2.78份。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民化水平,细分取水许可证变更办理情形,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取水许可证变更“秒批秒办”。明确9类水土流失影响轻微的项目免于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实行自主报备,全市超600个生产建设项目因此受益。对城区内弃土(渣)已纳入城市建筑弃土(渣)消纳管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表格化管理、承诺制审批,城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筑废土处置实行承诺报备制,审批服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后监管转变。年内,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401件,均按承诺时限办结。
(四)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效能
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市、区、镇街水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履职意识和能力。组织对全市水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编印水法规汇编、水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示范卷宗,持续规范我市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市本级先后完成2轮“双随机”监督检查,组织3轮水土流失遥感影像图斑核查,整改“未批先建”违规项目62个,开展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核减地下水许可水量79万立方米/年,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抽检36次,受监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办理首起市级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2万元;办结全市首例水利工程施工转包案,处罚决定得到市政府复议维持,目前处于行政诉讼阶段。会同市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推动建立部门间同向发力、协同保护河湖安全的协作机制;开展河道清“四乱”、取用地下水、水环境质量提升、保护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图斑核查等行动,对主要水库、河流、取用水户、涉河工程、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314批次,出动执法人员834余人次,排查问题线索140条,查处案件21起。加大执法装备建设力度,投入5.64万元购置摄像机、扫描仪、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12套,为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硬件支撑。
(五)推动水利“八五”普法走深走实
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对标评价标准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问题清单,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实。新设“厦门节水”微信公众号,建成厦门市河湖长制展示馆,线上线下普法并进,持续拓展法治宣传阵地。推行“执法+普法+服务”工作法,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展“送法进企护发展”法治宣讲活动,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专题辅导7次,现场一对一指导服务120余次,引导相对人合规经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抓住关键节点,先后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湖长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视频、专栏专版、纪念品,广泛组织开展水法进库区、进社区乡村、进校园的普法志愿活动,增强水利普法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节水相关配套法规、制度规范亟待健全。三是法治宣传与水利行业特点结合尚不够紧密,宣传手段、方式较为传统、单一。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提高水利立法质量、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水利普法成效,用好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护航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全面践行“水利民生”理念,以市级机构改革为契机,紧抓法治政府这一主线,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和深化水利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精准普法平行推进,持续全面做好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各项工作,推动依法治水管水提档升级。
(二)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对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全面梳理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市、区、镇街三级联动、跨部门联合、行刑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机制,加大信息化平台应用、人员培训、装备配备、案卷评查工作力度,推动形成以规范化数字化为牵引、包容审慎执法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精准普法和行业合规为保障的水行政执法新模态,实现队伍素质、信息化水平、执法质量显著提升,增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化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治宣传与水利政务服务、水行政执法、水利日常监管同频共振,充分发挥行政河长、民间河长和河湖志愿者的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力,让水利普法工作潜移默化,接地气、贴民心、显成效,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