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11-01-2024-007 主题分类 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2024〕11号
生成日期: 2024-01-30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0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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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农业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依法履行职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培训,开展《行政复议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拟提拔领导岗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年终述法工作。制定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要求做好法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落实政务公开。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完善惠农政策措施制定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强调充分开展政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工作,着力提升政策制定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1件,在厦门三农网上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依法对外集中公开发布。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健全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修订《厦门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尺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厦门市推行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今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3件。建立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机制,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三、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一)增强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实效。落实《厦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及时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案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厦门市20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组织编印《农业法规及厦门市“三农”政策汇编(2023年)》,并发放到全市147个行政村,加强“三农”扶持政策的推广普及。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果,在厦门三农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惠农政策”专栏,印制“厦门市支农惠农规范性文件22件”宣传单,在重点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上分发并现场向农民群众进行政策解读,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二)开展重点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突出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民丰收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服务农企 宪法进乡村”等重点专项普法行动,定制发放各类宣传品8000余份,宣传单、宣传册逾12000份。围绕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具体工作实践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注重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组建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指导各区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

  (三)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厦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登记备案工作,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机制。全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9户,完成80%行政村配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任务目标。推动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开展示范户学法用法培训(线下)17次、法律服务12次。广泛动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入市农业农村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一)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依据厦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落实新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审批服务标准“五级十五同”“应进必进”机制,对所有事项办事指南网办深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重新绑定发布37项审批服务事项,并在厦门三农网上公开发布,实现一键链接转办。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4项,容缺受理事项13项,免于提交纸质证照26项。

  (二)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对现有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确定1项惠企政策列入2023年度“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按照关于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工作要求,梳理我局拟纳入改革事项清单6项。持续推进“三减一优”,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88%,平均审批环节数降至2.89,符合调取电子证照的材料全部调用,一趟不用跑占比97%。积极总结“放管服”改革经验,《福建厦门市多措并举实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持证率稳步提升》入选农业农村部法规司《2022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发展报告》。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手册》,加强对区级及以下基层事项的业务指导和规范配置。加强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管理,局机关与12名负责审批工作人员签订《授权书》,杜绝行政审批“体外循环”。完善审批平台数据汇聚,做好新增和存量证照的生成和共享,及时完成证照全量入库工作,全面完成审批事项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迁移工作。

  五、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6990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2557家次,执法抽检农资145批次、农产品351批次、畜禽产品风险检测488批次;抽调执法人员94人次,开展生猪屠宰、肥料生产等项目“双随机”抽查,抽检生产或经营主体121家次,抽查结果均依法公开。全市共立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83件、结案67件,免于处罚案件12件、减轻处罚案件4件。及时解答群众电话咨询、投诉310余次,按时、妥善处理12345等平台信访投诉件125件,满意率100%。

  (二)强化农业综合专项执法。根据《厦门市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兽药、饲料、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监管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等专项行动。开展省农资监管平台网上巡查共1868次,操作次数27332次。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豆芽、豇豆质量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年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39次,执法抽检377批次,风险检测610批次。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互联网+监管”,印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8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8项,运用福建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抽查,共抽查监管对象171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20件。严格规范执行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三)持续抓好动物检疫、防疫工作。严格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依托“福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平台,推动动物检疫和准调网络化管理,实现屠宰信息化监管和有效环节全过程可追溯。截止目前,全市产地检疫畜禽22万头(羽),屠宰检疫生猪70.27万头、牛羊3.90万头、家禽176.62万羽。持续优化养犬免疫办证服务,落实《厦门市养犬免疫实施方案》要求,实现养犬免疫办证“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新模式。目前,岛内已有49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免疫服务,岛外新增养犬免疫服务点,全市核发犬类免疫证明2260张,免疫犬只6989头份。

  (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开展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与交流研讨。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总决赛暨全省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启动仪式,充分展示了我市新时代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授予“最美农安卫士”集体称号。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三农”领域法治建设,争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是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对我局制定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结合综合改革试点和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调整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并及时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制定和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教育实效。利用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契机,将下乡实地线下宣传与新媒体、电视报纸等线上宣传相结合,确保普法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审批服务标准“五级十五同”“应进必进”等机制要求,切实落实市审改办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卷宗管理制度,及时对审批工作开展自查,并主动向省厅请示汇报,争取下放更多审批权限。

  四是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立足法定职责,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持续抓好动物检疫和兽药、饲料、屠宰、农机等领域执法监管,加强市区两级联合检查、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检打联动,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杜 鑫,联系电话:159858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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