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思路的报告--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XM00120-11-01-2025-002 主题分类 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2025〕39号
生成日期: 2025-02-27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 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1:40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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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和水利法治建设。

  一、依法履行职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培训。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年终述法工作。制定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要求做好法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落实政务公开。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完善农业水利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印发《厦门市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下达农机报废更新超长期国债资金27.65万元到各区。印发《2024-2026年厦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共受理申请表数1035份、受益户数887户,补贴机具数量1173台、总补贴185.18万元。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1件,在厦门三农网上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依法对外集中公开发布。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健全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加强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厦门市农业领域和水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4版)》。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今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6件。及时动态调整并落实《厦门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广运用劝导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市共办理免于处罚(不予罚款)、减轻处罚案件共55起。建立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机制,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三、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普法实效

  (一)增强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普法宣传实效。根据省、市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制定我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组织编印《农业法规及厦门市“三农”政策汇编(2024年)》,并发放到全市147个行政村,加强“三农”扶持政策的推广普及。印制“2024涉台农业政策汇编”“厦门市农业政策明白本”,在重点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上分发并向涉台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二)开展重点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突出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民丰收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服务农企 宪法进乡村”等重点专项普法行动,定制发放各类宣传品8000余份,宣传单、宣传册逾12000份。围绕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具体工作实践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注重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行“执法+普法+服务”工作法,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展“送法进企护发展”法治宣讲活动,结合“田间课堂”开展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专题辅导,结合送法下乡现场一对一指导服务,引导相对人合规经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制作的“田间小课堂 普法新妙招”短视频入选农业农村部推介的2024年全国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抓住关键节点,先后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湖长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视频、专栏专版、纪念品,广泛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校园的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农业水利普法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厦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登记备案工作,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机制。全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4户,完成100%行政村配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任务目标。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农业水利营商环境

  (一)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和认领绑定工作,依法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做到清单外无许可。对标“五级十五同”目录,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着力点,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审批流程的标准化设置。细化事项办事指南,推动全程网办,所有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双向免费快递、审批结果公告送达等不见面审批方式,100%实现“一趟不用跑”;加强事前辅导,通过窗口对外邮箱、电话及微信等方式,提前介入沟通及指导,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提高办事效率。

  (二)持续开展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准营承诺即入制。将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等3个事项列入“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试点,制定出台了“一表两书”(申请表、告知书、承诺书),在省网办事大厅开通网上办理渠道,企业自愿选择承诺即入制的办理情形下做到1个工作日发证,进一步激发行业活力。二是完成“数据最多采一次”第二阶段改革工作,农药经营许可(新设、延续)等3个事项9月底完成改造和上线,做好数据采集汇聚,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审批业务。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无证明城市”、电子证照治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情况评估等配套改革事项,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数字化和便捷性,优化营商环境。

  (三)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民化水平。一是深化“多规合一”建设项目生成机制,强化涉水涉农空间管控,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依据水土保持、水系生态蓝线、基本农田等专项规划,提出行业意见,指导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二是推动事项的智能化审批及证照电子化管理,市区两级取水许可证均完成电子证转换,实行“一证一码”管理,细分取水许可证变更办理情形,优化办理流程,通过“AI智能”比对,实现取水许可证变更“秒批秒办”。加强电子证照、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做好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入库,保证信用公示全覆盖、无遗漏。三是建立区域评估制及承诺报备制,截至目前,累计完成7个片区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区域评估内项目,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城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建筑废土处置实行承诺报备制,不再需要提供土石方统筹调配方案,通过优化审批环节的方式将服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后监管转变,为企业提供便利。

  五、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强化农业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66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3398家次;开展执法监督抽检333批次,畜禽产品风险检测618批次;开展生猪屠宰、水土保持等15个农业和水利项目双随机,抽检生产(经营)主体94家次,出动双随机执法人员197人次,并完成网上公开。共受理投诉件共127件(其中12345平台投诉件122件、电话及其他平台投诉件5件),化解信访件共5件,解答群众咨询共605人次。推进农业农村及水利领域执法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方面:前三季度全市共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195组次,检查农业机械232台(套);组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252台,在厦农机年检率达91.6%。农业面源污染执法方面:共现场检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农资经营店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点)次,检查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28家次。农业转基因执法方面:对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强大农业有限公司等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方面:出动执法人员222人次,开展执法检查95家次(其中动物诊疗机构58家次、养殖场9次、屠宰场8家次、其他20家次),查处执业兽医未经备案、超范围开展动物腹腔手术等违法行为14个。私屠滥宰执法方面: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工作监督执法共50次(其中联合执法1次),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防止私屠滥宰回潮。水利执法方面:持续开展东西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同安、翔安两区9条山区河道“四乱”情况开展巡河共14.7公里。配合开展水土保持图斑核查,现场核查图斑294个。

  (二)强化农业综合专项执法。一是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印发《2024年厦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开展农资“忽悠团”专项执法、“绿剑护粮安”行动。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全国、全省2024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围绕兽药、饲料、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监管重点领域,完成全市农资执法抽检125批次,查处农资相关案件18起。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深入农业种植、养殖一线开展农产品质量执法抽检,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共查办农产品违法案件13起。及时对省农业农村厅通报监测不合格的豇豆问题组织全流程核查溯源,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抓好水政水保专项执法检查。以“创新工作年”为契机,重点加强取水、水土保持、涉河(库)建设方面的监督执法,共处理各类型水事(案)事件19件。加强取用水情况监督执法,共排查温泉企业15家、排查自备井130个。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开展禁渔禁钓夜间专项执法,劝离人员20余人。实施水土保持精细化监管执法,下发整改意见21份,查处涉水土保持案件8起。

  (三)持续抓好动物检疫、防疫工作。严格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督导全市产地检疫生猪7.85万头、禽类5.86万羽,屠宰检疫生猪71.36万头、牛羊5.73万头、禽类150.12万羽。协助做好畜牧及行业管理,共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1540份,督促指导经销商进行动物产品调运登记4141份,完成全市检疫数据回流信息19000余条。共受理审核动物诊疗机构51家、执业兽医师年度报告204个,审核通过执业兽医备案89名,核发行政许可27件、注销行政许可10件。

  (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开展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和水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与交流研讨。组织市、区和镇(街)三级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充分展示了我市新时代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农村和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授予“最美农安卫士”集体称号。近年来水土监管执法工作3次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次获省水利厅、水利部领导肯定批示。

  六、下一步工作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法治建设,争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是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对我局制定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结合综合改革试点和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调整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并及时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农业农村水利普法宣传。深化农业农村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法治宣传与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水利日常监管同频共振,充分发挥行政河长、民间河长和河湖等志愿者的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力,让农业农村水利普法工作潜移默化,接地气、贴民心、显成效,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农村水利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的自觉性。

  三是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涉农涉水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持续规范优化各类审批事项流程,全方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让企业办事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切实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强化农业农村和水利行政执法。立足法定职责,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持续抓好动物检疫和兽药、饲料、屠宰、农机、水利等领域执法监管,加强市区两级联合检查、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检打联动,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杜 鑫,联系电话:159858331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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