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9-28-01-2021-001 | 主题分类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监督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文 号 | 厦水利〔2021〕42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10 | ||
标 题: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公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 公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 “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厦门市汀溪水库,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1〕2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21年度我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设立标牌,公示公告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险情。
各类责任人要熟悉职责要求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职,确保水库安全。责任人出现工作变动的,各单位要及时做出调整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附件:1.厦门市2021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2.厦门市2021年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厦门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