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9-30-03-2023-004 | 主题分类 | 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文 号 | 厦水利〔2023〕179号 |
生成日期: | 2023-10-25 | ||
标 题: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将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将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53JBEX9):
经查,你司建设的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塘东路(同禾南路-苏颂大道段)工程存在“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期限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你司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开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