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9-30-03-2023-005 | 主题分类 | 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水利局 | 文 号 | 厦水利〔2023〕209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21 | ||
标 题: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给予厦门浦边~英春220千伏线路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表扬的通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给予厦门浦边~英春220千伏线路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表扬的通报 |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相结合方式,对市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厦门浦边~英春220千伏线路工程、同翔大道洪溪互通工程、同翔高新城海辰锂电110kV专用变及进线工程(变电站及一回进线部分)等3个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定期报送监测报告、高质高效抓好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个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生产建设(代建)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为厦门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厦门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