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20-13-01-2025-004 | 主题分类 | 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农〔2025〕266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7 |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将军祠~鸿山110kV线路改造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表扬的通报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将军祠~鸿山110kV线路改造工程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表扬的通报 | ||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互联网+监管”相结合方式,对市级审批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将军祠~鸿山110kV线路改造工程、同安新城官浔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垵大道-舫山变沿线综合管廊工程等3个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定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高质高效抓好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
为加大水土保持工作激励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水土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个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建设(代建)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营造保护水土资源、共护美好生态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动厦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