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07-02-2024-005 主题分类 水利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水利局 文 号 厦水许〔2024〕4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标 题: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概述: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12 17:13 来源:厦门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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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汀溪水库:

  你单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汀溪街7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200426617948C)于2024年3月7日提出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项目中央代码:2020-350212-78-01-601275)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许可并作如下决定: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位于同安区,起于汀溪水库引水隧道末端出口,终于旧324国道与同安东路交汇处。

  工程任务:通过原水管道先启工程建设,统筹近远期供水需求,进一步优化原水联网互济体系,以达到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充分挖潜雨洪资源、优化管网运行压力和节约能耗的目的。

  工程规模:新建输水线路总长14.16公里,输水规模7.80立方米/秒,其中:尾水隧洞套钢管段长1.37公里,明挖埋管段10.08公里,顶管段长2.71公里。

  二、工程等别和标准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跨河段临时建筑物级别4级。抗震设计烈度为Ⅶ度。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和建筑物结构型式。主要建筑物总体布置为“1条主管+3条支管+6处联通”,线路总长14.16公里,其中主管长10.84公里,支管长3.32公里。具体布置内容如下:

  1.主管道1条:采用DN2200钢管,长度10.84公里。输水线路走向由北向南布置,沿途经汀溪水库引水隧洞末端、消力池、尾水隧洞、调节池(四林泵站)、汀溪总干渠、一支渠分流口、一支渠渠道(暗涵)、县道X421、西洋路、规划西洋路、同安大道、穿过东溪沿同安东路最终到达旧324国道处与大嶝输水管道连接。

  2.支管3条

  1#支管:从放水隧洞末端新建1#支管连接汀溪水厂,钢管长1.66公里,其中:起始点至总干渠管道管长46米,管径DN1200;至汀溪水厂管道沿总干渠左侧坡脚布设,管长1.61公里,管径DN600。

  2#支管:从同安东路新增2#支管连接城东泵站,沿规划道路双管敷设,钢管长0.76公里,管径DN2200。

  3#支管:从梅山输水管道一支渠分流口,沿一支渠现状线位敷设至梅山水厂,钢管长0.90公里,管径DN1200。

  3.连通6处:沿线于四林调节池设预留口与四林泵站连通,设置接口与一支渠连通,于西洋路口与现状已迁改的汀溪至梅山管道钢管连通,于东溪右岸同安东路桥附近与竹坝水库至梅山管道连通,分别于县道X421道路、同新路处与翔安一期管道预留接口连通。

  四、电气及金属结构

  管线沿线设置9处流量计井,18处排气阀井,16处排泥阀井,16处阀门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导流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设计,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总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概算31465.09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光缆迁改及绿化搬迁),最终以发改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七、有关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模、投资和工期,抓紧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得动工;涉及用林的应符合相关规划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工程开工前电话告知我局相关工程开工准备信息,我局将主动到工程现场办理监督手续(联系人:傅承娟,联系电话:5766833,13860451993)。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市水利局。

  厦门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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