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07-02-2024-036 | 主题分类 | 水利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水审〔2024〕15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31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杏林湾排涝泵站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查意见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杏林湾排涝泵站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查意见 |
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你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华泰路3号;组织机构代:91350200155008613H提出的杏林湾排涝泵站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018-350211-76-01-001556)竣工验收审查的申请。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审查意见如下:
一、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1〕446号)文件精神,2023年8月25日,市水利局在杏林湾排涝泵站工程会议室主持召开杏林湾排涝泵站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一致同意通过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审核。
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杏林湾排涝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审查。
二、请你单位督促各参建方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