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07-02-2025-005 主题分类 水利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水审〔2025〕3号
生成日期: 2025-04-16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审定意见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审定意见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审定意见
发布时间:2025-04-16 11:52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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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

  我局于2025年3月6日收到你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法定代表人:罗雄)提出的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申请(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申报号:xm0001125030308645)。市水资源与河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厦门市思明区东山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审定了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经研究,我局同意东山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坝。现将审定形成的《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随文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鉴定意见和建议落实水库安全责任,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附件:东山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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