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12-01-2024-015 主题分类 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函〔2024〕42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2 17:08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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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发改委:

  《关于出台鼓励大、中型用水企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的建议》(第20245008号)收悉,根据提案办理分工,贵单位为主办单位,我局为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洪昱斌委员提出了“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在厂内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中水回用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建议意见。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提案内容,认为提案建议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节水领域具有指导性意义。针对提案涉及我局职能部分,我局梳理相关工作情况形成答复内容。

  二、措施与成效

  (一)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我局在2022年编制完成的《厦门市水资源配置规划报告(2019-2035年)》中明确我市水资源安全保障采用“护好本地水,做好节约水,用好外调水,备好淡化水,净好再生水”的总体策略,将非常规水(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我市2025年及2035年再生水利用配置量,预计远期再生水替代自来水量最高达14万立方米/天、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量达122万立方米/天。

  (二)积极推进再生水生态补水工程。为应对全市降雨年内分布不均、雨枯季水量差异大的问题,保障枯水期溪流水生态环境功能,我局按照“再生水厂尾水为主、水库水为辅、外调水为补充、水源连通工程作为应急”的技术路线,编制完成《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修编)》,统筹调度污水处理厂中水和水库水对河道进行生态补水,保障溪流河道生态流量,提升河道景观效果,改善河道水生态。全市已建成并通水的生态补水项目19个,总计完成投资10.08亿元,有效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三)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我局正在积极推进条例立法工作,现已完成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着力在节水激励政策、再生水规划利用、节水载体创建、规范激活市场行为等方面,从法制层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发改委、市政、工信等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管理部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厦门经济特区节水条例立法工作。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发力”,进一步强化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积极利用水权交易、合同节水、节水贷等多种市场调节手段,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益。

  专此函达。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蔡毅鸿

  联系电话:5766827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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