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12-01-2024-034 | 主题分类 | 议案提案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函〔2024〕60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30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市财政局:
《关于鼓励村集体发展用地用于工业发展的提案》(第202410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刘云标委员针对当前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开发面临的诸多困难,提出鼓励村集体发展用地用于工业发展的建设性建议,有利于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情况、研究政策可行性,确保提案办理质量。
二、措施与成效
(一)持续推动集体股份化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扶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厦农办〔2014〕12号),鼓励和引导村集体(社区)利用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对被征地村(社区)发展村集体股份合作项目市级给予项目投资10%的补助,岛内各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岛外各区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各区按不低于市级配套补助。每年下发通知,指导各区申报农村社区股份化项目。
(二)跟踪督导预留发展用地项目。落实预留发展用地项目月统计制度。厦门市共有涉农村(居)301个(行政村147个,村改居社区154个),截至目前,共有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108个,其中:已建成项目64个,在建项目20个,策划项目24个。
(三)加快推进预留发展项目策划建设。本年度新增开工项目2个(分别为集美区凤林美社区凤林美集体发展中心项目、集美区新村社区三峡移民通用厂房项目),新增建成项目3个(分别为同安区下溪头村农发公寓回购部分商业项目、阳翟社区烧灰综合楼还建项目、程厝里发展用地项目)。
(四)全面梳理预留发展用地落实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厦门市被征地村落实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做好被征地村预留发展用地落实情况统计摸底,汇总梳理相关数据,着手完善《全市被征地村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落实情况统计表》。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探索制定扶持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加强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在符合上级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市、区财力情况,探索制定针对村集体发展用地用于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业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用好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加大项目策划和建设力度,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持续落实农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政策,推动集体股份化项目建设。
领导署名:黄 涛
联 系 人:康仕成
联系电话:0592-2892278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