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12-01-2024-039 | 主题分类 | 议案提案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函〔2024〕76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6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6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B类
民革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基于厦门市72村的调查研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第202440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年来,厦门市锚定发展城郊型高附加值特色农业目标,紧紧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用地要素保障、夯实产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完善联结机制,增强农民主体意识等方面靶向发力,稳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革界别活动小组深入研究提出的针对性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提案答复办理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用地保障,推动产业落地
一是政策引领,促进产业提质。出台《厦门市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方案》《厦门市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破解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点;整合梳理政策文件,编制《厦门市乡村振兴100问》,配套出台《厦门市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实施细则》;面向各区、各涉农镇(街)进行政策解读,厘清申报手续及流程。二是规划先行,促进产业提优。启动编制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方向的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存量土地资源,引导项目科学选址;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地上农村集体存量用房进行复合利用,发展农村产业,无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根据乡村产业发展方向、开发建设时序等统筹盘活村庄存量资源、优化村庄规划,启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调整。三是项目驱动,促进产业提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全面摸排市域内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从项目遴选、辅导、打磨等方面全链条、多维度开展指导服务;建立项目专家库,召开项目可研报告编写辅导会与项目论证评估会,综合考虑产业导向、乡村建设、生态环保、示范带动、联农带农等要求,生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库,将清单项目纳入本市“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实施规划”,优先在空间规划、用地指标、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加强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修订《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落实资金补助,实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2023年,下达中央、市、区财政总投资约6000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0000亩;印发《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办法》,优化工作流程,放宽申报条件,提高补助标准,扎实推进设施农业项目建设。2023年,新增标准化设施农业大棚200亩。二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招商。按照“抓招商促发展”理念,成立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多部门联动的现代农业招商组,统筹推进现代农业招商工作;梳理农业产业链,分析农业发展现状,精准把握招商目标;紧盯龙头企业,用活用好专题推介,完善现代农业招商机制。2023年,全市现代农业招商项目64个,计划投资额73亿元。三是发展壮大“一村一品”。出台《厦门市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获评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给予每村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扎实推进“一村一品”培育工程,每年组织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认定工作,择优选送至国家、省。截至目前,我市有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6个,省级专业村14个,市级专业村11个。
(三)完善联结机制,推动产业增效
一是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出台《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大力支持龙头企业投建技术改造、订单农业等项目,拓展联结空间;充分激活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全面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5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23家,市级21家。二是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牵头引领作用,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特色产业培育优质企业,以优势企业带动产业升级。三是落实“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百会万企兴村富民”行动,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及协会“唱戏”的模式,秉承“平等自愿、互助协同、真招实法、落地见效”原则,开展主题直播活动,推介乡村特色产品,汇聚乡村振兴合力。厦门百利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入选2023年度全省“万企兴万村”行动典型项目(企业)。四是开展“四好”商协会结对帮扶经济相对薄弱村行动。商协会结合各村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通过认购或助销农产品、引进项目、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基础设施、开展义诊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扶,积极探索实践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帮扶路径,取得良好工作成效。31家“四好”商协会参与结对帮扶行动,其中帮扶同安区25个村,翔安区6个村。
(四)增强主体意识,促进产业振兴
一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积分制”“清单制”乡村治理创新方式,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公众事务,通过物质上的激励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对积极参与乡村事务的农民给予精神上的奖励,使其有面子、有声誉;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定期宣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乡风、民俗等,唤起农民对本土乡情的认同感,增强其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二是坚持制度技术双重赋能。借助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创新完善乡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如:汀溪镇顶村村成立顶上乡村农家乐,建立《厦门市顶上乡村农家乐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结合村民股东意见建议、村规民约,创设“股权分红+文明积分”的村集体收益分配模式;借助技术手段拓展农民参与的渠道,丰富农民参与方式,如:试行推广运用“闽治行”乡村治理平台,以互联网技术、信息服务、大数据为支撑,保障包括在外务工村民在内的全体村民参与。三是增强农民人力资源开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针对乡村产业发展需要,为农民提供专家授课和实践指导;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成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与孵化实训基地,为农民创业提供平台支撑。截至目前,全市省级以上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8个,其中国家级4个。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
强化规划引导,整合国土空间资源要素,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与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农村产业发展政策,强化部门协同,做好产业用地政策支持和用地保障工作,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
编制《厦门市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与管理;继续积极推进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扶持新建或改造提升标准化设施农业大棚,不断提升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加强蔬菜、种苗、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供应,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
修订《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龙头企业以贴息贷款的方式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农户增收;持续鼓励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模式,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组织形式,紧密联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吕宏途
联系电话:2892303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