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12-01-2024-042 | 主题分类 | 议案提案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函〔2024〕79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05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9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9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B类
郑安安委员:
《推广农业投资产业园,激发乡村产业振兴新模式的建议》(第202410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农业产业园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平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您深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您沟通交流意见,并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等多个协办单位,认真做好答复办理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完善园区用地保障
一是注重规划引导。2023年,市资源规划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厦门市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方案》(厦资源规划〔2023〕415号),要求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要统筹城乡发展空间,整合国土空间资源要素,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与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各镇(街)启动村庄规划调整或修编,对符合规划建设农业投资产业园的,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开发建设时序等统筹优化村庄规划,重点保障其项目用地空间。二是强化用地保障。 2020年,市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厦门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厦资源规划规〔2020〕7号),对于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辅助设施,可按规定向镇(街)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设施农业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对于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园区配套设施,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将继续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统筹安排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三是助推土地流转。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厦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正向激励实施方案》(厦农规〔2022〕4号),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进行补助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农户承包地经营权进行奖励,降低农业经营主体流入土地经营权的难度,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
(二)推动园区规划建设
一是建设智慧农业产业园。2023年12月,厦门市智慧农业产业园在集美区软件园三期正式揭牌,园区依托厦门数字经济、信息产业集聚优势和两岸融合发展区位优势,着力培育精细化、高效化、绿色化智慧农业。目前,多个入驻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如厦门农芯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为畜牧业提供全生产周期智能化应用管理服务,解决方案已在400多家猪场实施应用。二是打造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2023年4月,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正式揭牌,园区位于翔安区滨海核心地带,规划用地面积约10.27平方公里,由火炬集团旗下公司作为开发主体,是省内首个省级海洋高新区。自园区成立以来,不断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聚焦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两大产业,多元化开拓招商渠道,2023年实现16个意向入驻项目签约,总投资超60亿元。三是建设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自园区成立以来,累计投入资金约3亿元,用于片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兑现财政补助资金3500多万元扶持园区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研发新品种170个,种子种苗专利50项,连续四年在全省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四是建设厦门闽台海洋种苗产业园。推动建设“百利龙程仔虾繁育产业园基地”,作为厦门闽台海洋种苗产业园的主要载体,目前,项目一期建成100多亩800多口工厂化育苗池并投资运营,2023年生产虾苗、鱼苗60亿尾,产值3000多万元,现已成为福建省单体规模最大的南美白对虾繁育基地。
(三)加强园区资金支持
一是设立农业信保基金。结合企业需求和农业产业特点,市财政局牵头推动设立贷款规模6亿元的农业信保基金,以信用、担保的方式为我市农村一二三产各类经营主体及其关联个人的流动贷款“增信”,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着力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稳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市财政局对农担公司给予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并推动农担公司开展“整村授信”批量担保业务,提高审批效率,加速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资金投入生产,发挥政银担合作机制效用。三是设立农业保险。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厦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厦财农〔2023〕7号),强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扶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厦农〔2022〕17号),提高水稻种植保额,强化农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农业生产空间受限。一方面,耕地面积小且逐年减少。市资源规划局发布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耕地约22.94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1.5%,是省内除平潭外耕地面积最小的地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4亩,为全省最低。另一方面,耕地地块小而散的情况突出。全市147个行政村中,农耕地超千亩的村仅约60个,有近30个村无耕地或少耕地(百亩以下),占总数的20%。全市农业生产发展空间十分有限,不宜发展成规模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产业园。
2.行业专业人才不足。一方面,作为城郊型农业农村,农民进城务工的收入更高,而且由于农村教育、医疗等客观条件限制,愿意返乡在乡的农村乡土人才、科技带头人才不多。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对种植不熟悉的品种持抵触情绪,加之土地面积有限,发展新品种、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步子不大。目前,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所需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园发展建设。加强全产业链招商,培育壮大智慧农业产业,支持厦门市智慧农业产业园区企业立足厦门,服务两岸,辐射全国;持续推动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和招商工作,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支点、新标杆;吸引国内外种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入驻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继续推动百利龙程仔虾繁育产业园基地建设,带动周边养殖区提升改造,推动同安中洲岛建成厦门闽台海洋种苗产业园。
二是强化农业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结合厦门实际,依托地域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推动智慧农业、种子种苗、海洋生物等高附加值农业产业,以及三产融合优质项目的发展建设。强化农业产业园的规划和用地统筹,指导各区做好相关规划和耕地指标管理工作,保障产业园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摸排辖区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指导企业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落地性,保障农业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三是强化农业产业发展人才保障。吸引各类人才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加工物流、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及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
四是强化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农业产业园,产业园可按照现有乡村振兴奖补政策的投资体制策划实施方案,参与市级涉农竞争性分配;用足用好农业信保基金,制定《农业信保基金白名单管理办法》,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吕宏途
联系电话:2892303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