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12-01-2025-006 主题分类 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函〔2025〕8号
生成日期: 2025-03-05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05 11:32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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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翔安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的建议》(第01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促进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切实保障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本市实际,2023年市资规局起草市府办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17号),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陈和同代表关于减少用地成本、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补助等支持翔安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的建议,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结合扶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答复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14年市农办、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扶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厦农办〔2014〕12号),鼓励村集体利用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市财政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10%给予补助,岛内、岛外每个行政村(社区)补助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各区按不低于市级配套补助。为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印发关于做好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扶持引导各区推进农村股份化合作经济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股份化合作经济项目补助申报,助力集体经济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114个,其中已建成项目71个在建项目19个,策划项目24个。有27个村(社区)25个股份合作经济项目获市级财政补助14872万元,受益人口90000余人。

  (二)加强金融服务支撑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推动在厦银行、保险、担保等21家涉农金融机构于2023年9月组建省内首个“金融支农联盟”,搭建在厦金融机构相互协作和资源整合的协商合作平台,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撑。深化“财政+金融”机制。市财政局设立农业信保基金,采用信用、保证的担保方式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信”,鼓励银行为农业信保基金的支持对象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实行农业信贷担保优惠政策,对农担公司给予担保费补助,将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8%以内,并推动农担公司开展“整村授信”批量担保业务,提高审批效率,加速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资金投入生产,发挥政银担合作机制效用。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完善扶持政策。会同市财政局、资规局开展项目会商,充分了解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认真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在符合上级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提高扶持资金上限或以集体经济项目为单位进行补助等形式,加大对农村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更多项目策划、建设,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共同富裕。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发挥好“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及时对接预留发展用地项目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量身定做适合村集体资金投资需求且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需求设计信贷支持方案,解决集体经济项目面临的资金缺口大、融资难的问题。开展培训、调研、宣传等系列活动,推动金融支农工作向乡村一线下沉。

  领导署名:陈开斌

  联 系 人:董铁生

  联系电话:2892659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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