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12-01-2025-021 主题分类 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函〔2025〕37号
生成日期: 2025-04-29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29 17:17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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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类

  

  郑确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蔬菜种业保障力度的建议》(第00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也是厦门市现代农业的特色优势产业,您的建议对于推动厦门市种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您沟通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调研走访保险部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种业企业参保现状,总结我市落实种业保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研究探索开展种业保险的可行性举措。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为进一步促进厦门市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2020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厦门市扶持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措施》(厦农规〔2020〕5号),从提升育种创新能力、工厂化育苗生产、开拓市场、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等方面予以扶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我市出台《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若干措施》,积极探索具有厦门特色的种业高质量发展新路;2023年,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和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厦门市种业振兴发展的通知》,出台10条工作意见,通过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加大种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担保产品和方式、对种业企业提供利率优惠等减费让利措施,为我市推进种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为全面提升厦门市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2024年,我局牵头制定《厦门市加快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在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科技力量支撑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二)加大资金扶持保障。2020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8000万元资金扶持种子种苗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和育种创新能力建设。截至2024年底,我市共下达近800万元资金扶持蔬菜种子种苗产业发展,奖励获农业农村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蔬菜新品种25个,建设种质资源库2座,支持企业购置育苗播种设备21套,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展会推广厦门种子品牌14次。截至目前,厦门已培育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企业2家,占全省半数,2024年农作物种子种苗产值达5.5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23%。

  (三)加强交流平台保障。连续三年举办厦门种业博览会,2024年海峡两岸(厦门)种业交流会汇聚了超300家育种、制种、推广等环节的种企院所参展参会,地展种植面积达215.3亩,展出农作物新优品种4618个。2024年我局组织举办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种业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吸纳两岸种业会员100余家,为两岸种业科技和经贸合作提供重要的沟通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经走访调研,现阶段我市开发蔬菜种子种苗气象指数保险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总体上种业企业对蔬菜种子种苗气象指数保险需求不大。我市仅有6家持证蔬菜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蔬菜种苗生产在钢架大棚内,一般的气候条件对蔬菜种苗的影响较小,个别极端气候(如强台风)对钢架大棚造成破坏性损坏,才会影响蔬菜种苗的存活或质量。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厦门监管局共同制定了《设施大棚及棚内作物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厦农〔2025〕28号),可为设施大棚单独投保,减少企业损失。

  (二)跨区域协调难度大。我市生产经营蔬菜种子的企业的制种繁育基地均在外地,若要开发蔬菜种子种苗气象指数保险,难以协调外地气象、农业、保险、财政等相关部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种业企业服务,密切与种业企业沟通联系,积极研究探索开展种业保险的方式方法,增强种业抗风险能力,助力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梁 农

  联系电话:0592-5110305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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