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12-01-2025-023 主题分类 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厦农函〔2025〕40号
生成日期: 2025-05-08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08 11:33 来源: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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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梁金杰代表:

  《关于用数字技术破解宅基地审批难题的建议》(第02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提出的用数字技术破解宅基地审批难题等建议,有利于化解农村宅基地审批难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意见,并会同市数据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等局及各区政府,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实际,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答复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2024年,我局牵头开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4〕4号)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10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予以印发,修订后的《实施意见》明确坚持规划引领、优化规范审批、加强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范完善旧宅基地管理、严格监督管理等五条举措,优化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对各区翻建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

  (二)加强部门数据汇聚共享。我局积极与自然资源、数据管理等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接通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档案管理系统”账号,镇(街)宅基地审批工作人员在受理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时可同步查询、核实“一户一宅”情况。市数据管理局推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完成人口基础数据库治理,形成身份信息、户籍信息等307个人口指标维度,平台已汇聚宅基地使用权信息、构筑物信息等不动产信息350万条。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事项,待上级统一部署后逐步对数据进行整合利用。

  (三)指导各区运用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管理系统。2023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印发《关于推动构建福建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平台的通知》(闽农经〔2023〕3号),对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平台提出要求。2023年9月平台试运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厅要求积极推动平台建设与运用,先后举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操作培训,邀请省厅专家及平台技术人员为镇(街)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目前,部分镇(街)已运用省平台进行宅基地审批工作,后续省厅将逐步加强基础工作数据的汇聚运用。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完善推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加强《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4〕4号)政策宣传解读,开展宅基地业务培训,推动政策落实。持续开展工作调研,推动镇(街)完善宅基地审批、档案管理、“四到场”等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管理工作。

  (二)持续推动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完善与运用。收集区、镇(街)工作人员在运用省平台时遇到的困难和建议,不定期组织系统培训,提高区、镇(街)工作人员平台运用能力。积极与省厅沟通对接,推动平台建设更加完善。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董铁生

  联系电话:0592-5766857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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