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0-12-01-2025-026 | 主题分类 | 议案提案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厦农函〔2025〕43号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
标 题: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4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A类
林艺玲代表:
《关于加大我市村集体发展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2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您关于加大我市村集体发展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意见,会同各区政府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答复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引导各区用好现有股份合作经济项目扶持政策。2014年市农办、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扶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厦农办〔2014〕12号),鼓励村集体利用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市财政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10%给予补助,岛内、岛外每个行政村(社区)补助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各区按不低于市级配套补助。2023年市府办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17号),为农村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为推动政策有效落实,我局每年印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发展项目申报通知,扶持引导各区推进农村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股份合作经济项目补助申报,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各区政府完善项目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协调堵点难点,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运营。如翔安区积极委托区属招商集团进行策划开发,为最大限度发挥农村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土地效益,对于较大的地块采用分块开发模式,成熟一块开发一块,防止开发业态同质化。截至2025年4月,全市共有预留发展用地项目114个,其中已建成项目72个,在建项目18个,筹划项目24个。2025年对已申报扶持的5个项目已下达补助资金3600万元,目前共有27个村(社区)25个项目获市级财政补助14872万元,受益人口90315人。
(二)落实中央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依据福建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自2023年以来,每年度确定10个行政村作为扶持对象,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省级财政对每个被扶持的行政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市、区财政安排不少于10万元补助资金。2023、2024年度共有20个试点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获得财政资金1200万元扶持,2025年度拟扶持10个行政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已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确定2025年度项目实施及资金分配方案,目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省级200万配套资金已下达各区。
(三)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为明确市级财政补助细则,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农〔2023〕26号),从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贷款利息、项目产生的利润3个方面明确市级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和要求,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积极跟踪各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筹建进度,协调市财政局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纳入年度涉农竞争性分配资金重点扶持范围,2024年同安区祥平西工业产业园自建项目、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购置项目分别获得财政资金2891万元。指导翔安区加强与竞争性资金申报工作专班和区财政局沟通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将项目纳入2025年度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争取补助资金,助力集体经济发展。
(四)加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政策解读与指导。收集我省各地集体经济典型案例和发展思路做法120个,整理汇编《厦门市集体经济典型案例》读本,加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宣传力度,侨英街道的“自筹自建”模式和灌口三李城“村集体+国企”合作开发模式经验做法先后在《中国改革报》《厦门日报》等媒体刊发。每年组织召开我市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工作座谈会和全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薄弱村帮扶单位、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人员、相对薄弱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村办企业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开展集体经济项目政策解读与培训,通过“理论+现场”、“政策+案例”的多元形式,为参会学员搭建学习交流、经验共享平台,理清思路,增强本领,进一步明晰厦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
(五)用好招商平台助力集体发展项目招商。各区主动作为,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收集整理有意向投资集体发展项目的企业信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精准匹配,充分利用我市举办的各项招商平台,主动向潜在投资方推介合适的村集体项目。如湖里区坚持产业提前策划与前置招商,结合村情、产业结构、地理位置等因素,对社区办公、商业、酒店、公寓、康养等市场进行分析,形成“一村一策”的策划案,项目筹备阶段或启动初期,即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入驻社区开展深度对接交流。同安区积极拓宽招商渠道,与专业的招商机构合作,借助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专业招商团队,开展委托招商工作。海沧区将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纳入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总盘一体推进,印制《厦门市海沧区农村集体经济预留发展用地招商手册》,积极推介辖区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与村集体项目投资。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持续引导用好现有扶持政策。用好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引导各区根据要求,积极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市财政局今年将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优化扶持政策。引导各区根据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精神,策划生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争取资金扶持。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政策解读与宣传。在做好扶持政策宣导的同时,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工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机构职能,强化党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三)加强项目策划及信息共享。加强市区联动,用好招商平台做好项目推介,跟踪推动做好项目前期策划,针对项目产业方向、产品定位、招商目标等方面,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展示优势项目,积极对接各方资源,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董铁生
联系电话:0592-5769823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