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0-12-01-2025-034 主题分类 议案提案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农函〔2025〕59号
生成日期: 2025-07-11
标 题: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5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5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5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1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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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民进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提升农业生产垃圾收集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议》(第20255017号)由我局会同市市政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农业生产垃圾的主要来源之一。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是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塑料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内容。该提案提出统筹城乡垃圾收运体系、降低废弃物收运处置成本、解决零散废弃物收集困境等意见建议,对完善农业生产垃圾收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贵界别活动小组沟通联系,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提案答复办理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9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厦农〔2022〕82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思路,从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机制建立等方面,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公众广泛参与、资源循环利用”回收利用体系。2023-2024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回收农膜约2000吨、农药包装废弃物约80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建立回收机制。布设回收站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岛外四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以及农资店合理布设回收网点和存储场所,在全市农业种植区设置农膜回收点28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53个。探索分类处置。建立“布点收集→集中储存→定点处置”回收处置机制,其中在集美区、同安区建有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存储点,农膜转运至泉州、漳州、三明用于焚烧发电或二次利用,大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至东部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至南平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奖励机制,市财政按农膜1750元/吨、肥料包装物500元/吨、农药包装物7000元/吨予以奖补,且不超过回收经费的50%,对捡拾、回收站点、分类归集转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进行奖励。

  (三)加强宣传培训。举办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政策培训,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农科院专家解读相关政策,到各镇(街)、农资经营门店等发放、张贴宣传册和挂图。利用科技下乡等活动,邀请群众填写问卷调查,通过微信群、村村响、公众号等方式,走访种植大户,广泛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膜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借鉴吸纳提案建议,进一步对接市政园林等市直部门及相关区政府,探索完善农业生产垃圾收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一是统筹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加快修订《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纳入“一把扫把扫到底”服务体系,实现“农业农村”环卫保洁一体化,构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引导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大力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强绿色技术推广,指导科学施肥施药,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同时加大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膜农药经营者、使用者主动参与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减少乱丢乱放造成的污染。

  领导署名:王伟文

  联 系 人:李新波

  联系电话:5727127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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