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政策宣贯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31 15:26

  7月25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到厦门同翔高新城片区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厦门市同翔高新城片区指挥部、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同翔高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同翔新城片区各在建配套项目、产业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代建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

 

  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宣贯人员以“守护绿水青山,共筑生态鹭岛”为主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和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宣贯,并结合当前水土流失防治新形势和监督执法实践经验,重点从“审批、监管、执法、信用”四个维度,详细讲解了片区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规范和监督检查制度要求,结合“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变”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深入人心。

  现场,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与生产建设项目企业代表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答疑。特别就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常见问题展开现场指导,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理解深度,为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供明确路径,有效解决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实操问题,为水土流失防治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此次宣贯活动,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厦门同翔片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促进各项目相关负责人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还进一步提升了生产建设项目相关企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更是增强了对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感,助力厦门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今年以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已开展多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政策宣贯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普法服务质效。接下来,还将持续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工作“监管+服务”模式,增强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水土保持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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