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水保公告〔2025〕3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厦水利〔2018〕11号)和《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厦水利规〔2020〕1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受理处室: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联系方式:0592-5727502
邮箱:slj_zysbc@xm.gov.cn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水利大厦806室
公告项目名单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报备材料链接 |
备 注 |
1 |
汇成110kV输变电工程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
2025.3.25 |
C:\fakepath\汇成110kV输变电工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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